“老杂鱼飞升前就是做这个的。
茶楼里长见识的散修们个个满脸憧憬。”
说书人心有余悸:“根据我听到的版本,连灰都没剩下一捧。
……
大魔王怔怔地看着大小姐,衣袍被云上的风吹得猎猎作响。”
起先说话的男修怏怏闭了嘴。
可是……
可是那样好累哦。
它曾经长在专门驯养灵宠的世家,像它们这种品相好的灵宠都是由专人饲养,舒服虽舒服,可却不会有多自由。
“等等等等。
“走吧。”
“你自己不听可以闭上耳朵,别扰了大家的兴致!
明明很迫切,他却还是要坚持找到最合适的占卜师,就像是小心翼翼拼好最好一块拼图,又像是细细捧着三百多年来的梦。”
-“魔界二位首领大婚,能当伴娘的都不是普通人吧?
……与最早相遇时的那个他,有着天壤之别。本来想摸一下婚庆当天的盛大景象,试了几个版本感觉都不如第三视角,决定把这段塞进番外里(
后面会先写几篇日常番外,填一下之前挖的几个和主线已经没什么大关系了的小土堆,然后写if线和平行世界这样=3=
说起来当初写这个故事,还是因为有一天上网冲浪时看到的一段话,个人很喜欢,分享给大家~
“没有人能用爱拯救真的坏批,坏批只会因为这点爱更阴沉、更多疑、更敏感。
再开口时,他的嗓音微凉,带着几分甜腻的沙哑。”
大魔王脸上的表情立刻变了。”
身旁的人停下脚步,认真地听她的话。
喜欢你的所有优点,也愿意拥抱你的任何缺陷。”
回答的人是汀石镇的居民:“大概就是在合籍当天陪着女修的女子,我们镇上前几天有对成婚的小道侣,也学着找了伴娘呢。”
第110章 番外一
“若说这几千年来世上最盛大的庆典,自然当属魔主与魔后合籍当日——”
熙熙攘攘的茶楼内,说书先生清了清嗓子,绘声绘色道。
她曾经看过很多本穿越后和反派HE的小说,按照一贯的剧情,她应该也要治愈反派、感化反派,用很多很多的爱和温暖让反派洗心革面,做一个正能量的好人。
“这位客官是第一次来汀石镇吧。
灵兔被赶出去后,起初很是失魂落魄了一段时间,而后它便发现——这里简直就是天堂。”
刚刚跑得太急,穗穗的脸上染上一层淡淡的粉色。
他是个在魔界打杂的修士,魔主大婚,给无数属下们也放了长假。”
-“那人还是个中型门派的长老呢,就那么没啦!
这不是在夸赞魔后大人吗?
再精彩的故事也经不起反反复复地念,奈何其他的客人们难得来一次,自是更愿意听这些长长见识。
证婚人还有司仪呢?
可她就是…没那么想做这些。
只是哪怕长得再奇形怪状,她都会在他身旁。
“谢容景。”
客人不解。
穗穗破天荒地想了些其它的事情,也比往日还要更坦白。
成婚地点选好了吗?”
……
不仅如此,还有伴娘花童,以及提着花篮到处撒花的魔兔和灵兔。
他对虞穗穗说。
也不会遇到很多母兔子。
“当日,二人穿着深红色的喜服,连那位灵君都专程来为他们主持合籍大典。
“我也没有什么喜欢人的经验啦。
谢容景抬眸,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,瞳孔中闪烁着细细碎碎的光。”
-“怎么着……?
小小的打岔后,说书人再次缓缓开口。
穗穗跟上谢容景的步伐,同样握住他的手。”
-“那是自然,一个是沧澜城第一剑,一个是近些年声名鹊起的小医仙……小医仙你听说过没有?
穗穗:“你等等,我考虑一小下下。
“那日彩云袅袅,仙乐环绕,纷纷扬扬的花瓣雨从天而降,而魔主与魔后正是在如此奇观下携手出场,二人风华绝代,仪态万千……”
讲到这里,有人感慨道:
“听闻魔后星眸皓齿容色倾城,定是一位难得的美人。”
他将这句话又念了一遍,尾音抑制不住地上扬。
“好喜欢你。他永远不会变好,爱不是良药舊獨,只能让他学着杀完人后先洗手再回家,把刀藏起来,这才是坏批的爱。
都喜欢你。”
“……”
客人一阵后怕:“我们还是接着讲大婚吧!
“那也要看夸得是什么。
他看着面前假模假样关心自己,而且安慰技术还很烂的少女,眼神里带着隐藏得很好的讥诮和恶意。
男修无事可做,每天都泡在茶楼听书,泡了足足半月有余,也换汤不换药地听了十几天同样的故事。
……
穗穗认真思量了一下:既然一切都已准备就绪,好像也不是不可以。”
说书先生看出了他的疑惑:
-“听闻前些天,有个来魔界拜访的修士喝大了,在满堂魔将与魔主面前盛赞魔后的容貌,并称也想娶一个如魔后般的女子——你猜怎么着?
对了,那个时候。可杀了的话又怕她生气,于是顺手就拎着耳朵将它丢出了魔宫。”
——正文完——
作者有话说:
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!
就像她知道:如果自己提出不喜欢谢容景乱吃醋,不喜欢他无理取闹……任何问题,只要她说出来,对方都会拼上一条命去改。
有,谢容景早就买好了,还是红橙黄绿青蓝紫黑□□九套。
感化一个人好难,真的好难,她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救世主,能有这么大本事净化所有的黑暗;能引领谢容景从此放下杀人的刀,再念上一句阿弥陀佛。他最早还是个散修,靠到处给道侣们主持合籍大典赚灵石,哈哈哈哈哈!
选好了,是座装扮得十分华丽的新建宫殿,一楼大厅的天花板上都是日光珠,明媚又璀璨,合理怀疑谢容景不声不响将产日光珠的中型门派再次洗劫一空。
“好呀!”
“这还不算,魔主与魔后的证婚人是阵鬼前辈,而他们的伴娘——”
“什么是伴娘?”
“没错,我们就爱听这个。
“但是我想说,无论你是什么样子,我都会和你在一起的。
好像是真的很懒哎。”
阵鬼笑得胡子乱颤,在一群小辈面前毫不避讳地揭灵君老底。
“就讲这段!
说书先生被打断也不恼,乐呵呵端起桌案上的茶水润了润喉咙。
有,前者是两人的师尊,后者是从沧澜城千里迢迢赶过来的灵君。
以前不觉得,现在也同样没有这样想。”
是大好人也好,是大魔王也罢。”
阵鬼笑累了,摸着胡子点评道:
“说实话,老夫觉得他就干这个挺好,当灵君可太难为他了。”
台下有个男修打断:“你这段子都翻来覆去讲多少遍了,还没腻呢。”
……
突然被求婚!
说起来,第一只灵兔还是三百多年前虞穗穗收到的小兔子。”
“大小姐。
请的人都到了,就连没到场的何芷青陈教习也托人送了礼物。了一声。
穗穗想。
魔兔不止是童双带来的那只,魔界里有无数只黑漆漆的魔兔……而现在,也同样有无数只白乎乎的灵兔。
与其当勤勤恳恳的园丁,将喜欢的人修剪成满意的形状,她更愿意任其自由生长。
“明天可以吗,大小姐。”
嫁衣有吗?
不用想就知道,这一天他已经期待已久。”
“是魔后发明的礼节。
“你们不知道吧?”
她声音轻轻:“我是不是好咸。”
说书先生猛地停顿了一下。不出意外的话,她会是世上第二个八重医修。
他皮肤白皙,五官精致到可以称之为艳丽,站在光亮之处,显得明媚而又张扬。
灵兔见多了白乎乎的同类,觉得黑漆漆的母魔兔很是新奇,它和无数只母兔子生了小兔子,小兔子里同样是有灵兔和魔兔,这些兔子又接着生小兔子……到了现在,魔宫附近的小树林里全是兔子,成婚当日,完全可以下一场花瓣雨。”
此语一出,顿时收获了其余客人们的反驳。他会变成月亮下守着金苹果的毒蛇,旷原上独自燃烧的野火。”
谢容景努力不让尾巴露出来,和大小姐十指相扣,温声道:
“我们去通知师父和客人们。
穗穗整个人被拉着,像是要飞起来。
他是怎么回答的呢?
就像那句“来都来了”一样,喜欢都喜欢了,能咋办嘛。”
通知就通知,走这么快干嘛!
谢容景第一次从大小姐口中听到‘好咸’这个形容词,疑惑地嗯?”
都是大人物啊。
宾客到场了吗?
光影重叠,仿佛回到初见时的那一天。
他的嘴角越扬越高,眼尾弯成一个柔和的弧度,漆黑的眸子仿佛灌满了蜜,承载着少女小小的倒影。”
还是听故事比较安全,他一定会管住自己的嘴。”
他赶忙提醒道:“在魔界管辖的城镇里,这种话可说不得,至少不能当着外面的魔族哨兵说。
彼时的谢容景浑身是血,狼狈而又麻木。
或许成婚这种东西真的带着某种仪式感。
那只兔子是公的,而谢容景有一天不知发什么病,连蹭大小姐的公兔子都觉得碍眼。